稽核部門組織
稽核部門運作
1. 稽核目的: 內部稽核之目的,主要在調查及評估內部控制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率, 並適時提供改善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能持續有效地實施,並協助管理階 層確實履行責任,以提高管理及營運績效。 2. 內容: (1) 內部稽核工作包括檢查及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妥當性與有效性及營運 活動之績效,且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各單位及所屬分支機構。 (2) 稽核人員辦理稽核工作,分定期與不定期二類。 (a) 定期性稽核: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畫執行,該稽核計畫乃依據 已辨識之風險擬訂,並考量法令及稽核單位人力情形,由稽核人員 依計劃執行。 (b) 臨時性稽核:由公司最高主管或其授權人之指示辦理。 (3) 稽核作業範圍包括公司所有活動,一般分為交易循環、重要辦法及電 腦化資訊系統等三類控制作業。